307个基本药物品种纳入报销目录
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启动,2020年实现全覆盖,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
国务院医改办昨日正式启动和部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,《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(暂行)》和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)》(2009版)也同时发布。
目标:2020年实现城乡覆盖
基本药物是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,剂型适宜,价格合理,能够保障供应,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。
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:2009年每个省(区、市)在30%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(基层医疗卫生机构)实施基本药物制度,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、统一配送,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。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,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。到2011年,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;到2020年,全面实施规范的、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。
价格: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
今年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,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。已先期公布的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)》(2009版),包括化药、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。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其他部分)》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,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。
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(市、区),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。
管理: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
各地将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范围和确保服务功能,在目录内配备药品。要同步落实好基本药物报销政策,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,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,降低个人自付比例,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。
患者也可以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非基本药物,纳入报销目录的非基本药物仍然可以得到报销。
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,实行动态管理,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。